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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日期:2024/10/12 字号:[大][中][小] 视力保护色:

关于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深入推进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统一部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结束时间由原定10月份延迟至12月份。现将集中整治期间临潭县卫生健康局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和方式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12月底

二、整治重点

(一)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按照中央纪委《通知》精神、省纪委监委《监督推进民生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方案》和《中共临潭县纪委临潭县监委关于印发<临潭县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对照工作任务清单和行业领域整治重点,从2024年3月起至2024年12月底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集中整治。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专责作用,既通过严格监督动真碰硬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通过严查案件惩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做到整治一类问题、健全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

1.严查医药腐败问题。聚焦重点问题持续发力,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严查以权寻租、利益输送等不法行为,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纵深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2.严查过度检查问题。重点对违反卫生健康局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检查,违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规定的重复检查,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的检查,利用信息不对称诱导患者做大检查,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开展检查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肃处理。

 3.严查滥用耗材问题。重点对非中选产品、高值医用耗材、同一手术编码耗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超过规定范围使用医用耗材多收费、多计或变相强制患者使用医用耗材数量多收费、超过规定加价率提高医用耗材价格等违规行为。

4.严查收取红包问题。重点对医务人员通过虚假诊断、夸大病情等暗示方式索要患者及其家属好处,或者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以及直接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礼品、礼金、消费卡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5.纠治就医体验不佳问题。重点对医疗机构病区管理、预约诊疗、就诊流程等进行监督检查,着力纠治医疗机构预约、缴费、检查、入院手续繁琐,患者在多个服务窗口来回跑、多头跑,以及便民设施少、环境卫生差、就医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

(二)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方面。按照中央纪委《通知》精神和省纪委监委《关于坚决纠治搞“新形象工程”问题深化违规举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专项整治的工作提示》及县纪委监委《工作提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 结果导向,精准施治、标本兼治,认真排查整治,稳妥有序处置。着力纠治强铺摊子、乱上项目,盲目举债、不计成本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大干快上遗留“半拉子工程”以及劳民伤财举办论坛、仪式,搞“新形象工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教育引领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着力纠治文山会海、层层加码、督检考过多过频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保持量的刚性约束,推动质的优化提升;着力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督促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持续推动典型问题整改,打破数据壁垒;着力纠治乡村振兴中存在的简单“一刀切”做法,坚决防止“穷折腾”、 搞“花架子”;着力纠治服务群众推脱绕、耍官威搞特权等问题,教育引导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树牢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着力纠治高额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人情攀比、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三)常态化扫黑除恶方面。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州纪委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四次全体会议部署和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安排,持续抓好“卫生健康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严查行业乱象,严惩背后腐败和“保护伞”,巩固提升成果。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持续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配合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做好宣传、培训等活动。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抓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对涉黑涉恶犯罪形成强大舆论攻势,以有声有色的医药卫生行业集中整治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保障。

1.严厉整治行业乱象。整治系统内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非法代孕、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黑恶势力。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虚构病情、过度医疗、非法行医等行为。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器械等行为。影响系统安全稳定的其他涉黑涉恶事件。

2.严厉打击医疗乱象行为。整治无依据检查、医疗诈骗、虚假宣传、重复检查、重复收费、骗保、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及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等不合理医疗检查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举报投诉,因地制宜组织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医师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严厉打击无证行医、非医师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

4.严厉整治不合理诊疗、用药行为。一是过度检查。查临床检验、影像学检查、B 超和彩超、检查结果互不相认等各种功能检查项目的适应证遵循情况;医师收治病人住院标准执行情况,开具与患者病症无关的“彩超、化验、胸片、心电图”等检查情况。二是过度治疗。查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落实情况;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各病种临床路径完善情况;在诊疗服务过程中门诊输液量控制、基本药物使用情况;执行“患者知情同意制度”情况,包括患者病情、治疗措施、医疗费用告知等。三是过度用药。查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情况,包括抗菌药物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分级管理规定、处方权限、临床应用管理流程等;处方点评制度落实情况,包括处方点评制度、专项点评、结果应用、门诊输液指征管理情况等。

三、投诉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和各级医务工作者广泛监督,若发现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向临潭县卫生健康局投诉并提供相关线索。各级医疗机构也要公布投诉渠道,也可直接向县卫生健康局、相关医疗机构公布的投诉渠道反映。

举报电话:0941-3123870

电子邮箱:981977310qq.com

来信来访地址:临潭县城关镇西大街82号(邮编:747500)

来电来访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中共临潭县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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